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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摘编

发布时间: 2026-02-27 文章来源: 共产党员网、人民日报等官媒

党的十八大以来,围绕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等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一系列重要论述,身体力行,率先垂范,为广大党员、干部树立了典范和标杆。


正确政绩观要求我们坚持从实际出发、按规律办事,通过科学决策和苦干实干,创造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真正造福人民、得到群众公认的业绩。

——2026年1月2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强调

政绩观既体现在抓发展上,也体现在惠民生、保稳定上;既体现在即期见效的显绩上,也体现在打基础、增后劲、利长远的潜绩上;既体现在解决现实矛盾上,也体现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上。

——2025年12月1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要发扬钉钉子精神,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察实情、出实招、求实效,坚决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切忌搞徒有其表的形象工程、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

——2024年5月20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党外人士座谈会时的讲话

树牢造福人民的政绩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高质量发展,不搞贪大求洋、盲目蛮干、哗众取宠;坚持出实招求实效,不搞华而不实、投机取巧、数据造假;坚持打基础利长远,不搞急功近利、竭泽而渔、劳民伤财。

——2023年7月5日至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考察时的讲话

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引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推动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局面。

——2022年10月16日,习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共产党人必须牢记,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我们谋划推进工作,一定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把好事实事做到群众心坎上。什么是好事实事,要从群众切身需要来考量,不能主观臆断,不能简单化、片面化。

——2022年3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2022年春季学期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的讲话

要从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抓起,树立正确政绩观,尊重客观实际和群众需求,强化系统思维和科学谋划,多做为民造福的实事好事,杜绝装样子、搞花架子、盲目铺摊子。

——2022年1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讲话

各地区要根据自身条件和可能,既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又抓住短板弱项来重点推进,不能脱离实际硬干,更不要为了出政绩不顾条件什么都想干,最后什么也干不成。

——2021年1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七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要把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中国共产党把为民办事、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把为老百姓办了多少好事实事作为检验政绩的重要标准。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清醒认识到,自己手中的权力、所处的岗位,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为党和人民做事用的,只能用来为民谋利。各级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不慕虚荣,不务虚功,不图虚名,切实做到为官一任、造福一方。

——2020年5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   

干部干事创业要树立正确政绩观,有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

——2019年3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2019年春季学期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的讲话

功成不必在我并不是消极、怠政、不作为,而是要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既要做让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的实事,也要做为后人作铺垫、打基础、利长远的好事,既要做显功,也要做潜功,不计较个人功名,追求人民群众的好口碑、历史沉淀之后真正的评价。

——2018年3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山东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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